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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自治区民委(宗教事务局)《关于做好民族乡村振兴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新民宗机发﹝2020﹞38号)要求,按照国家民委办公厅《关于开展民族乡村振兴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》,自8月以来,通过乡村逐级进行审核、推荐,县级进行初审后,地委统战部进行认真复核,层层筛选,拟向自治区推荐阿勒泰市汗德尕特蒙古民族乡等4个乡村为乡村振兴试点,现将名单公示如下:
一、拟推荐民族乡村振兴试点乡名单
1、阿勒泰市汗德尕特蒙古民族乡
2、福海县喀拉玛盖镇
二、拟推荐民族乡村振兴试点村名单
1、布尔津县冲乎尔镇合孜勒哈英村
2、富蕴县吐尔洪乡托留拜克孜勒村
公示时间为2020年9月22日至9月26日。在此期间,如有意见建议请向阿勒泰地委统战部反映。
联系电话:0906—2125551
中共阿勒泰地委统战部
2020年9月22日